不久前偶然看到一份特殊的忏悔录——一个曾身居高位,因擅权受贿被判死刑的人临刑前数月的日记。其中幻想出狱之后如何过平民生活的文字相当生动——甚至可以说相当感人。他的结论是,因为他以前不知道平常生活中唾手可得的幸福竟然如此美好,如此迷人,所以才缘木求鱼地寻找种种伪幸福,并且为之支付了最昂贵的代价。
这实是令人悲哀的悖论:大彻大悟总是出现在无法从头再来的时候。许多真理之所以永远不过时但又永远无用,是因为真理的价值本来在于能让人免于误打误撞,但对真理的确认必须以真切的体验为基础,而真切的体验又只能在误打误撞中获得。
很多真理之所以是无用奢侈品,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重大行动中,真正左右人的行为的不是知识,而是潜藏在人内心的种种瘾头式的价值偏好。正如“瘾”这个字所暗示的,它是一种隐秘的疾病,一种我们意识不到或者即使意识到也不以为病的病。人在很多时候常常是被难以自知的瘾头挟持、牵引着的木偶,自以为操之在我,其实是操之在“瘾”。
哲学家罗素认为,缺乏幸福感的人总是无节制地寻求权力感和虚荣感(以实际和虚张声势的优势来征服他人、役使他人,以弥补幸福感缺失所导致的恐慌和孤独。但这无异于饮盐水止渴——越饮越渴,越渴越饮。幸福感来自于与他人和环境相处时的安全感、合一感和内在的充实感,而权力感总是以与他人和环境的分离和敌对为前提。权力表面上能给人以安全和强大感,但权力越大,对来自他人和环境的敌意越敏感,权力的底色是与其成正比的恐惧感和虚弱感,这种恐惧感和虚荣感又驱使人去谋求更大的权力和虚荣。“典型的不幸福的人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在青年时期被剥夺了某些正常的满足,便把这种满足看得比任何一种其他方面的满足更为重要,一生只朝着这一方面苦心寻求;他仅仅对成功、而不是对那些与此相关的活动本身,给予过多的、不恰当的重视。”其结果很可能是,他们对权力、财富、虚荣的追逐,超过社会或个人生理、心理的极限,归于毁灭。
第一批入选《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30位中国内地企业家,目前只有两个人还在使用原来的手机号码(都是以1390开头的)。其中的多数人都已成了“两院院士”(要么进了医院,要么进了法院)。这些人都有来自财富和权力的最底层的经历,也正因此,他们对财富和地位产生了一种病态的、强迫症似的迷恋和追逐,对财富和地位以外的事情丧失兴趣。他们的内心的生态已经失衡,容纳不了“生物多样性”,内心的“沙化”(“单一地貌”、“单一物种”)愈演愈烈。
《重塑企业家精神》的作者乔治.吉尔德说过,对企业家精神的最大的误解莫过于把贪婪与企业家精神混为一谈。贪婪只能导致企业和企业家的自我毁灭。企业家精神的本质是创新——洞察需求并创造性地满足需求,从而大大增进社会的福祉。贪婪不仅不能推进创新,反而会妨碍、毁灭创新,它会驱使企业以最低级、最粗劣的手段而不是创造性的手段去开拓和占领市场。
在这个意义上,贪婪是一种“软破坏力”,正如幸福是一种“软实力”。一个有幸福感的企业家能使自己和企业免于对于财富和利润的强迫症般的追逐,让企业去亲近创新,与创新结盟。与此同时,做幸福的人和幸福的企业并非只是“独善其身”。它也是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不仅是因为一个不幸福的人或不幸福的企业对社会和他人是一份潜在的破坏性力量,而且幸福感与帮助他人和社会有着密切的关联。不丹国师卡玛在确定国民幸福指数的指标体系时,把“在不带来直接利益的情况下主动帮助他人”作为衡量幸福的重要指标。他的解释是,要想知道一个城市的人是否幸福其实非常简单,你只需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多问几次路,看看人们是否乐于为你指路,你向一个人问路的时候是否还有过路的人停下来关注,随时准备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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