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步全球的好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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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以其完善的商业体系和源源不断的创新能力独步全球电影娱乐产业。2012年全球票房收入347亿美元,而中国年度票房入账27亿美金(约合人民币170亿元)。

 

然而,在这170亿人民币的总票房中,引进大片和买断片(统称为外片)创造了88亿元的票房,其中好莱坞六大电影公司(福克斯、华纳兄弟、迪士尼、索尼、环球影业和派拉蒙)创造了70.5亿元人民币的票房。从整体来讲,好莱坞电影的创新能力和“掘金”效率远超本土电影。

制片公司:创新策源地

从电影制作体系来看,整体分为片场制片与独立制片两套体系。前者是指大片场主导的电影制作体系,占据电影市场票房的绝大多数,基本都由好莱坞的六大电影公司出品。  而独立制作,简单说,就是由未与商业片厂签约的个人发动的电影拍摄计划。独立制片是一个电影经济运作的概念。独立制片的创作相对独立与自由,以及反对主流商业、主导政治压制的精神的意义,是有历史阶段性的。时至今日,很多大电影公司也会投拍艺术性很强的电影,而日趋多元化和民主化的电影市场更给独立制片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

主创团队与明星:创新的主力军

电影产业具备文化创意行业的普遍特征。一个好导演能创造的价值超乎想象,比如著名导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在北美创造了超过41亿美金的票房,由此估算他带来的全球票房、DVD/蓝光以及VOD收入很可能会超过160亿美金,这甚至超过很多上市公司的整体市值。因此好莱坞的运作机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持主创团队源源不断的创作激情。

在创作源头上,西方电影非常尊重剧本或小说原作者的知识产权,一般著名电影都是由小说改编,从而形成了小说出版界与电影界的良性互动。李安导演在奥斯卡奖上有所斩获的三部电影《卧虎藏龙》、《断背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全部改编于小说。其中,《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改编自加拿大作家扬•马特尔的畅销小说,在电影出品之前,该小说已在全球有700万册的销量。

对于一个作家来讲,如果他的作品被著名导演选中,往往意味着名利双收。一方面,他会获得不菲的版权费用,如果他愿意同时操刀改编剧本,甚至还可以从全球的票房和版权收入中分账;另一方面,电影的创作团队会给作者格外的致敬,即在署名权上保护作者的权益。  在创作过程中,主创团队的创作积极性会得到保障。在好莱坞,一部片子在投资方与团队之间的分账一般可达到对半分,这就给创作团队非常大的激励。其中分账最多的是导演与明星,因为这二者与票房关系最大。

明星的收入直接与明星近年来的票房挂钩,票房好的一线电影明星,薪资可达2000万美金以上。这种高收入与名气没有太大关系。比如凭着《暮光之城》而火爆的明星克里斯丁•斯图尔德和《变形金刚》中的火辣女星梅根•福克斯,虽然都是年轻女演员,但薪酬都要超过上面的数字;反观一些老牌甚至“大牌”演员,如尼古拉斯•凯奇和汤姆•汉克斯,这些年没有票房大作问世,因此片酬直线下降。在这点上,好莱坞可谓是“认钱不认人”。

此外,明星还可直接参与票房和版权收益的分账,这部分收益甚至超过明星薪资,这是中国电影业与西方的另一个差别。25%是好莱坞几大片商愿意为明星和导演留出的最大分成比例。正因如此,汤姆•克鲁斯一般不愿起用一线女星来搭档,因为那意味着降低自己的分成比例,但他愿跟斯皮尔伯格合作,看重斯氏的票房威力,带来的最终经济好处超过分成比例上的牺牲。

预售与完片担保:创新的全面保障

相比国产电影,好莱坞电影的投资金额堪称天价。仅以奇幻主题电影来说,平均投资都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根据北美票房网站boxofficemojo.com披露,《虎胆龙威5》的投资额为9500万美元,魔幻作品《魔境仙踪》的投资更是超过2亿美元。制片人如何运作这么庞大的资金?为什么好莱坞电影的融资体系可以支持这样庞大的制作?

作为制片人,最大的工作就是负责筹措电影运作所需要的资金。在制片人与编剧团队敲定剧本后,需要为剧本量身选择一系列适合剧本的团队,包括导演和演员。不是著名导演就可以胜任每个题材的演出,在好莱坞,导演基本都会有自己最适合和最喜欢的题材分类。在邀请了导演和演员之后,制片人通常会拿着剧本和团队的意向性合同,开始筹措资金的第一步:电影预售。  电影预售简单来说就是指在电影尚未开拍之前,全球各地分销公司为了获得购片权而提前支付定金的过程。

在影片拍摄完成后,发行公司有权从影片收益中先分得这部分定金,待定金全部回收后,制片公司才可以获得票房分账,这在西方称为“包底抽成”模式(Minimum Guarantee)。  好莱坞电影在全球发售体系非常完整。总体来看,好莱坞电影全年在海外的票房收入会达到本土的1.5到2倍。比如,《虎胆龙威5》在北美的票房仅仅6600万美元,但在海外市场则卖出2.29亿美元的票房。除了六大制片公司有在全球分布很广的发行公司外,一般中小型电影公司会选择一个发行总代理,来全权代理在海外市场的发行业务。

其中,既包括电影院线发行,也包括一系列版权收入,如DVD/蓝光和视频点播(VOD)收入。发行代理帮助制片公司在全球主流电影节推销电影,并在开拍之前获得预售收入,用来支撑制片方的制作成本。在制片完成后,发行代理继续推动全球发行公司的购片与发行,并从制片方的收益当中划分一部分作为其收入。这个比例通常为10%,不会超过15%。

预售制度伴随而来的问题是,发行方如何能确定自己所付出的预售款被制片方拿来拍摄,而非中饱私囊。同样,由于电影拍摄成本结构很复杂,投资方往往没有能力甄别制片方所上报的预算是否合理。这就不得不提到西方电影工业的重要环节—完片担保。

在好莱坞,私募基金在向电影项目投资时,一定会要求这些项目取得完片担保。提供完片担保的公司需保证电影项目能按时完成,如影片超过预算,需提供超支资金;如制片方中途无法或不愿继续项目,由完片担保方接手;在最糟情况下,当完片担保方决定放弃完成电影项目,也要向影片投资方赔偿已经投入的资金。  完片担保制度的建立,降低了投资者介入电影项目的风险,提高了投资信心。而完片担保方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又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

如在影片前期准备时,派出专业人士对电影剧本、拍摄日程和预算方案进行细致评估;在制片过程中,更会进行严密监控。他们会要求审核制片支出,支票必须经他们签署才能兑现,拍摄时在现场查看,观看所有的素材,要求制作方定期提交制作报告等。此外,完片担保方还会要求制片方为一些风险较大的因素投放专门保险,以期分担自身风险。

通过引入“完片担保”,投资者实际上为制片方设定了一套严格的制片管理流程。相比之下,完片担保方没有维护关系方面的顾虑,因此能真正保证制片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将资金的流向清晰地呈现在投资方面前,使投资方能够放心地将资金交予制片方使用。遗憾的是,在完片担保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方面,中国电影业还几乎是一片空白,这种缺失大大削弱了私募基金对影视项目投资的信心。

版权与数字媒体市场:创新的经济学

在如此完善的制片体系背后,是一整套关于盈利的学问。与国内市场以票房与广告收入为主导的收入结构不同,在西方电影产业中,票房收入往往只占一部影片整体收入的20%到25%,其余的收入均来自不同种类的版权与数字媒体市场。一部影片能够产生收益的生命周期,少则两三年,多则十数年甚至数十年。

因此一部成功的电影为制作人带来的经济收益,可能会相当的长远。为了规范分账机制,在北美有非常完善的“收账公司”机制。在具体分配时,工作人员除了与制片公司签立劳务协议以外,还需要单独与第三方的收账公司签立收账协议,这样在收入分配上很容易做到公开透明。

制片公司几乎会为每一部电影成立一家小公司,这在北美法律下称之为“特殊目的实体”(SPE)。这家公司专门负责处理某一部电影的票房与版权收入,并且与收账公司签立合约,每季度甚至每月从收账公司那里获得收入,除了票房收入,还包括DVD/蓝光销售收入、点播收入(VOD)、衍生产品授权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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