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征信:央行开了“半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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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

这是2013年3月15日中国征信领域首部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之后,央行第一次通知企业做个人征信的准备工作,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这无疑在征信市场化方面向前推进了一步。中国企业在征信业的探索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国内征信行业此前一直没有专门法规,其运行一直处于灰色地带。

这同时意味着,今后中国人个人信用记录将不只是银行和政府机构记录的信息,还将包括在互联网上留下的所有痕迹。

意义何在?

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信用是金融的核心,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

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吴晶妹是中国第一批从事信用管理研究的学者之一,也是中国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专家组组长,央行的这个消息让她心头一振。她告诉网易科技,央行的这个动作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她指出:“第一,这证明了监管机构开放的态度。”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曾表达过对征信市场持开放态度,比如2014年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2日就表示,“发展中国的征信市场是中国征信体系发展的重要策略,我国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对大数据公司开放征信市场,并依法推进征信市场对外开放。”但是,市场一直对此有批评和抱怨,认为央行系统实际上垄断了中国征信市场。因此,“这次这个动作就是事实证明。它很有力地证明了央行的一贯态度,并且切实做到了对市场开放,对市场今后的稳定发展很有利。”吴晶妹认为。

她进一步指出:“第二,这次央行的动作,不仅是开放,还是创新。”她解释说:“现在征信体系对互联网企业开放,像阿里、腾讯这样的互联网企业的强项在于电子商务和社交,这些企业会把日常生活中的社交数据和电子商务数据开放出来,以后的征信可以从金融拓展到电子商务和社交,征信数据和征信市场的范围一下就扩大了。我个人大胆预计,中国将很快在网络征信领域领先。美国的征信体系是全世界最先进的。在美国,用大数据做征信的机构很多,但是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社交与电子商务等网络领域的巨头在做相关征信的,国际上此前还没有。”

这对传统征信的彻底改革?

其实这并不是中国第一次尝试征信机构的市场化。

中国的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诞生于1932年,从那时起算,中国征信业历史已经超过80年,但是中国征信业真正得到发展,是从改革开放开始。市场化的探索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但是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的影响一直都不大。

根据吴晶妹的梳理,到目前为止,中国征信系统如果按照机构类型划分可以分为三大体系:金融征信体系、社会征信体系、商业征信体系。

金融征信体系,是以金融业主管部门为主导进行建设。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金融征信体系的数据核心,从2006年开始全国联网运行,其数据来源是全国各商业银行向央行报送的信贷信息。

社会征信体系,也称行政管理征信体系,它是以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管理部门为主导进行建设,收集的信息一般为工商、税务、海关等各职能部门日常运行积累的数据。

商业征信体系,是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营机构构成并按市场方式运作。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有民营的征信机构诞生。此次接到央行通知的8家机构之一——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其个人征信系统自2002年即已开始投入运行。

这三类征信体系当中,都既包含企业的征信信息、也包含个人的征信信息。吴晶妹估算,在商业征信体系中,目前从事企业征信的企业大概有2000家,从事个人征信的企业大概有几十家。从事个人征信的企业相对较少,是因为此前个人征信的成本比较高,需求又相对较少,同时个人征信还涉及个人隐私权保护等问题。

吴晶妹告诉网易科技,这次之所以单独通知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的准备工作,是因为《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规定,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需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则必须有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做企业征信只要备案就可以了,个人征信还需要取得牌照。”她说。

吴晶妹向网易科技解释:“过去商业征信体系影响力比较弱,关键原因之一就是民营机构没有独立、稳定的数据来源,其数据主要是从前两个体系挖取,商业征信企业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将数据进行整合、分析。”

未来互联网公司的加入极有可能改变这一状况。吴晶妹指出,阿里、腾讯一类的互联网企业本身就可以产生数据,而且与传统征信体系主要收集财务数据不同、互联网企业可以搜集电子商务、社交等信息,数据来源广泛,可以从更多角度对征信对象进行分析。

吴晶妹曾于去年10月专门撰文《2015展望:网络征信发展元年》,她在这篇文章中写道:“网上的一切数据皆信用,网络征信是一个完全的‘大数据’概念。网络征信以海量数据刻画信用轨迹,描述综合信用度,主要表达信用行为状况,主要用途是判断可信程度、开展社交往来、授予机会以及预测信用交易风险和偿还能力。一切皆信用,信用是资本。网络征信的内容、技术手段、数据特征和分析判断的评估方式、评估模型、主要内容与方向甚至主要结论都会发展根本改变。”同时,她断言:“网络征信是传统征信的业态升级,是对传统征信的彻底改革。”

另一面:央行只开半扇门切莫太激进

但是,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则对网易科技表示,对“大数据征信”这件事不能太激进。

他提醒,央行只是通知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的准备工作,并不是颁发个人征信牌照。“央行给了6个月的准备时间,之后这些机构能否获得个人征信牌照,还要看准备情况。现在只相当于开了‘半扇门’。”他强调。

这位业内人士认为,现在的“大数据征信”,宣传效果大于其所能起到的实际作用,国内的大数据征信还处在非常初级的阶段。他指出:其一,现在网络平台上积累的数据虽然多,但是“碎”,有价值的并不多;其二,目前能够对数据进行深入理解、并发现有价值的信息的数据分析人才并不多,据他了解,掌握较高数据分析技术的主要是从欧美回来的一些海归人才);其三,利用大数据进行信用评估,目前只对特定人群、特定服务有效,比如对年轻人进行小额消费贷款。

他告诉网易科技,国外、特别是美国对大数据征信的研究目前比较领先。要做好大数据征信,首先要把数据收集好。传统的征信系统,其数据来源比较单一,但是这些系统当中记录的都是关于个人和企业比较核心的金融数据,如信贷、保险、税收等,都是“真金白银”,与个人信用关联度比较强。国外的大数据征信,也是把传统的征信数据和互联网数据结合起来,做相关性分析。许多国外的征信机构,做到一定规模之后,金融机构的信息可以在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他们使用,美国在这一点上做得比较好。

此外,商业征信市场要真正发展起来也尚需时日。吴晶妹坦言,中国目前商业征信需求没有真正释放,商业征信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三线城市的商业信用需求就比较弱了。

她告诉网易科技,目前网上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已经比较充分、清晰,但是线下的大部分商业信用交易需求还没开发出来。比如在美国,很多超市、加油站都可以发信用卡,信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国内商业信用交易的市场尚未形成。

同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也指出,个人征信市场放开之后,有一些法律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比如,征信信息到底属于谁,这些信息可以在多大范围内转让、出售,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如何区分,目前都没有清晰的法律规定。

2013年,央行发布的《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中,专门用一整段的内容总结这个问题:

行业发展与规范始终是一对矛盾。现实中,也常存在“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征信行业有其自身特点,征信机构的主要业务是采集、加工、整理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服务。出于满足信息使用者需要的角度,征信机构往往希望采集和提供的信息更加丰富。虽然这可以迅速发展业务,但容易侵害信息主体的权益,引发违规行为。而对于监管者来说,又往往存在着为避免而过度监管的倾向,这将影响整个行业的活力与发展动力,如何使征信业发展与规范并重,更好地处理二者间的关系,已成为监管者面临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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