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从资源到资产有多远

来源:企业网 作者:穆勇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事,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交流数据和数据资产的相关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源于今年10月份个别企业搞了一个CIO论坛,上面有一个私有云和公有云的辩论,在辩论过程中,大家都谈到这个数据是放在私有云里,还是放在公有云里?其实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本质问题,就是数据的权属和权益。不管是数据开放,还是数据共享,现在大家谈的很多,但是你仔细想来想去,还有数据交易,想来想去,这个数据能不能共享,这个数据凭什么就能开放,这个数据在企业里凭什么就能进行交易。

 

大家说了很多道理,很多原因,但是,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就是根本问题我们是没有搞清楚的,就是数据的权属到底属于谁?为此,我们近期组织了一个专门课题进行研究,主要看一下数据和数据资产相关的问题。在这里跟大家进行一下分享。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引言。第二,数据资源到资产有哪些障碍。第三,推动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的一些具体工作建议。

 

其实这个大家已经知道了,对于数据,特别是现在谈的比较多的大数据是资产,是财富,这个大家已经普遍能够接受了。但是,数据从一种资源变成资产还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都说,大数据,数据相当一个金矿,但是金矿本身要变成金子,要有一个采集、加工、处理的过程,同时还伴随着相应的资产化管理的一套流程。比如这个金子到底属于谁,是什么资产,如何进行交易,如何进行定价,如何进行处置,这一系列问题,我们把一系列相配套的过程的问题叫做信息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信息资源建设资产,你也可以进行资产化管理,这是我们给出的一个定义。还有进行资产化管理现在需要解决一些根本性的问题。比如说,资产属性,数据确权,数据价值的评估,个人信息保护,包括数据资源的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等等相关的问题。这些方面需要相关的政策的规范和进一步的确认。

 

信息资源到底属于哪类资产,有股东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产,还有无形资产,有些专家提出信息资源是无形资产,而且写到相关的中央文件里面,中办34号文明确说了,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社会财富。同时,前段时间《民法总则》在征求意见稿里面,也曾经把数据资源,或者信息资源列入知识产权的范畴,他认为信息资源是知识产权。在人大审议的时候,这条又给删掉了。就是说明信息资源到底是什么资产?现在是争议很大,现在是没有确认的,没有确定的。

 

另外,信息资源的权属界定不清。这个企业为用户提供了服务,企业就认为我为你提供了服务,你提交的数据,或者说产生的数据属于我企业的。但是,有些专家不这么认为,待会儿我们可以举例,有些企业认为我给你提供了服务,用户的信息,用户的所有权还是用户的,但是我通过给你提供服务,通过合作和协议,获取了你的使用权。所以,由于这个不确定因素,存在着很多数据协议方面的霸王条款,过渡采集用户信息,侵害用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比如,这个互联网企业普遍的服务承诺和协议,很多,不光是去哪儿网,很多企业可以读你的手机状态和身份,直接拨打你的电脑号码,读取信息、彩信,包括读取录音、照片,删除SD卡中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看到互联网企业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时候,所采集的信息远远超过他服务所需要的。这时典型的过度信息采集的例子,而且不是这一个企业。你上阿里、腾讯,包括其他互联网相关的企业,我看了一下,80%到90%都是这一套。同时,有些企业采集了,除了他自己相关工作以外的信息,而且还作为一个新的业态,新的创新的一种方式来进行工作。

 

比如说,这是新华社国家财经周刊报道的一个正面的例子,在新业态、大数据生态里面报道,某个企业进行金融创新,采集了很多个人数据进行金融服务,而且特意说到除了它本身的服务之外,还采集了你的配偶的,你家庭孩子的,中小学教育,甚至病史信息,配偶,担保人的车贷信息等等。大家看到这明显就是侵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说《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同样,在政府相关部门里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我们这个中央网信办关于政务云的相关规定里面,明确的说了,我是在企业云里面,包括私有云、公有云里面,你给我体服务,所有数据的所有权,包括产生数据的所有权都是政府的,和你没关系,正好和企业相反,企业对用户来说,你提交的数据都是我企业的,但是政府相关规定里面,我不管是在公有云里面,还是在哪个云里面,这些数据的所有权都还是政府的,你没有权利去使用。就是包括我给你提供的数据,同时你产生的日志数据,就是这个人本身的数据,还有这个人留下的脚印,这些权益也都是政府的,企业不能使用。从这两方面的例子可以看打,我们都认为它是霸王条款,为什么?谁强势谁说了算。所以,对政府来说,你给我体服务,所有东西都是我的,和你没有关系。所以,权属的不确定造成很大问题,各方利益没法平衡,如果全是企业,可能就侵害了用户的权益,如果全是企业的,像政府这种做法,全是用户的数据权益,又侵犯了企业的不确定性。所以,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还有现在进行数据交易很火,包括国内的数据交易所现在已经20多家。但是,真正政府建立的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交易,这个活动却是很冷淡,有些成立多年来一笔业务没有发生过,什么原因呢?第一个交易所是无数据,这就源于数据加工企业缺乏数据源,而且有数据的电商,互联网企业直接进行交易了,不通过交易所,还有交易所这种交易缺乏各方可以接受、认可、公平、合法的交易规则,还有第三方监管缺位,难以保证数据相关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有政府税收,政府采购方面对数据交易市场的培育不够,或者支持不够。这就造成虽然有很多交易市场,而且现在还在建,最后冷冷清清没有什么交易活动。我们看一下已有的交易市场,已经建立的交易市场,而且还有在建的,实际上很多企业已经走不下去了,交易市场已经关了。

 

反过来,地下黑白两道,地下的交易却很活跃,大家看到很多报道,因为这些东西还是需要的,包括什么样的信息都可以进行交易,同时说明政府对于这个交易,现在有交易的双方,但是缺乏第三方进行监管和相关的规则。还有现在数据交易活动虽然在进行,但是数据交易没法进行财务处理,特别是不能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其实数据资源是资产,它的价值确实是在一些企业里面能够体现出来。比如说阿里这样的企业,收购高德的时候,他的股票为什么能买那么高?就看中了它掌握了很多数据,这个企业的数据拥有量越大,股票市值越高。但是,这个东西只是说我们体现出来的,但是在财务报表上没有体现出来。还有我们有些交易活动,比如说,我们有一个北京银行,为了个人增信活动需求,买了一批电商数据进行信用评估或者说贷款。但是,它花了几千万买来之后,数据在他的单位,但是只能作为低耗品处理了,不能列为单位的资产。所以,我们认为这也是影响数据交易资产化的一个障碍。

 

还有就是说,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特别是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确实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大家普遍有一个共识,不光是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政府的信息化项目绩效不高,特别是信息相互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困难。这个老大难问题一直解决不了,其中一个原因解决我们缺乏有效的手段,对这类项目,比如说缺乏量化的绩效考核和审计。这类项目指主要以信息资源开发为中心的,比如像人口库建设,法人库建设,这些项目主要以数据为核心,投入很多钱,在数据的加工、采集、处理,它共不共享,使不使用,没有财务指标来衡量,也无法进行绩效考核。如果进行资产化管理,这个问题可以解决,我们后面也可以给出建议。

 

针对上面一些问题我们提出几个方面问题,给出几个方面的建议。比如说,对于信息资源的属性、权属怎么来确认。刚才我们分析了,既然信息资源不同于无形资产,也不是知识产权,更不是固定资产,我们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们还认为它是资产,我们不妨把它单体的设立为一种资产,数据资产,或者信息资源资产,这是一个。

 

另外,我们为了保证数据权益能够兼顾各方,既兼顾用户权益,又兼顾了平台企业的权益,我们是不是可以把我们数据的权属设定为所有权和使用权。比如说,我这个数据提交给你这个企业,所有权还是我的,你通过给我提供这个服务,获得一定时限的使用权,在这个使用权范围内,可以做你该做的事情,这样平衡各方面的关系,就是不能走极端,双方可能还要有一个平衡,这是我们的第二条建议。

 

第三,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可能光有传统的方式还不行,还要有资产化的方式。在资源的登记上面,除了登记这个资源是谁采集的,如何使用之外,还有登记财务属性,花多少钱采购的,或者多大的成本进行运维的。这个价值评估通常可以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对信息资源,通常可以采用成本法,政府的数据资源一般都用成本法。

 

举个例子,我们北京这个资源中心每年负责采集北京航空摄影的数据进行处理,每年大约投资一千多万,原来我们列入资产账目的资产是多少呢?就是几十万元硬盘的存储介质费,这一千多万数据采集加工的价值是不列入资产账目的。所以要把资产价值登记进去。同时,为了加强数据资源的交易和管理,交易所在全国来说应该适当的控制一下。另外,赶快制定相关的评估、定价、交易规则这些机制和规范。

 

加大数据开放力度,特别是政府数据开放力度,为大数据交易提供源源不断的数据源泉。现在数据交易可能很多都是一锤子买卖,这个数据卖给你,卖完之后,这个企业愿意怎么处理,虽然有协议,只能卖给你,不能再卖第二家,第三家,但是实际上很难控制。我们觉得应该用技术手段,像区块链相关的技术,卖给你之后,不能再往外卖。还有政府交易活动能够正常开展,要打击或者堵住黑道,打击地下的非法交易,如果非法交易还是这么猖獗,大家很难有好的交易环境。

 

我们建议开展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试点,特别是推进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体制创新,在一些大数据与综合试验区,选择一些适合的,包括可以进行数据资产化管理的数据进行财务核算,它是一种新的资产,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特别是对它的采集、加工、共享、增值、开放、处置各个环节都可以进行核算,充分体现出每项工作的实际价值。比如如何列入会计科目,如何增加一级科目,二级科目。

 

我们这里给出一个航拍案例,在财务体系里面进行核算,怎么设定它的入账的账目。对它的一些关键环节,比如加工环节怎么进行财务账目的处理,对它的共享环节,怎么进行处理,这个里面重点把这个环节说一下。比如原来都说,信息共享一次之后,它的价值,不管社会价值,还是经济价值都在增加。但是,我们只是说,没有量化,我们这个核算方法就是来进行量化的。比如说,你这个航拍数据,这一千万投资采集制作的航拍数据,我共享一次,资产账目增加的效益就是一千万,又增加了一千万。又给第二家共享,可能就递减,变成五百万,又增加了五百万,就是一千万加一千万又加五百万,再第三家,我们这是根据什么原则?根据一个模型,共享次数越多,共享效益是递减的,我们用这么一个模型算经济效益,同时有一些社会效益,可以在财务报表的附录中充分的注明进行披露,就是信息资源进行了共享,它的经济价值可以量化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它的社会效益会在资产账目里面体现出来。同样对于数据的运维、更新我们同样进行了实证研究。包括处置、归档、销毁,包括通过采集、加工、共享相关的数据,财务处理完了之后,编到相关的资产负债表里如何展现出来,在收支表里面如何体现出来。

 

通过上面的实证,我们认为把信息资源作为一种新的资产,经过评估,经过财务处理和账务处理是可以进行的。当然,这个限制在某一类,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可以,比如审批信息,要进行财务处理就不太适合,但是航拍数据这一类比较特殊,这类确实是可以,而且采集、加工、共享,所有的过程都可以在他这里面进行量化和展示和充分的披露。

 

还有通过政府的数据资源管理,我们刚才谈到了我们政府信息存在很多绩效不高,信息开放共享困难的问题,这样类似的问题如果通过信息资源资产化的处置之后,就会充分展现出来。比如举个例子,某一个地区建了人口库,花几千万,建完之后,几年不再使用,由于很多原因没有再使用,这些数据变成死数据,数据价值在降低,而且每年在运维,运维成本在增加。像这种类型的数据、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体现出的就是赤字,就是负的效益。如果所有政府项目都经过这样的财务处理,在绩效评估的时候,在财务审计的时候就可以追责。你这个项目怎么资产是赤字,价值在降低,而我们资源中心做的项目不断在共享,不断在使用,它体现出来的价值是很好的,政府的投资变成零了,或者是负的资产了。所以,要想提高政府的信息化项目,推进政府信息的资产化管理,不妨可以试一试。

 

然后,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更好的推动我们政府信息,包括信息的共享、流动和它的价值提升。我们这是一种纯理论性研究,尝试着用一种新的途径解决我们现在关于困扰大家很多年的一个问题,信息到底怎么共享,怎么开放,企业数据能不能流动,如何进行保护,等等一系列问题。我们觉得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可以让我们从各方来试一试,我觉得可能带来未来的一种方向,我的汇报就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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