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要素就是实现创新所必不可少的最基本条件,不论是制度创新还是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往,创新要素是指人、财、物,及其组合的机制。
人类社会沧桑巨变,一切坚固的事物都不断经历着解构和重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现代商业社会的发达程度也随之螺旋式上升。历史上,“创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往往是社会变化的肇始,也是变化的结果。当前,面对更加复杂的现实世界,创新的环境也已发生变化。
创新要素是什么,需重新审视,认知体系需再次重构,要素重点需重新评估。
我认为,创新要素可从主体、资源、时空、制度四个维度重新定义,而创新要素自身也在不断解构和演进之中。
当前,注意力、知识、机遇、市场是实现创新更为关键的要素。
主体层面:从“人”到“注意力”
以往,“人”本身被誉为创新的核心要素。但是,当前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将“人”笼而统之的称“创新要素”,已经并不能反应现实情况:
一方面,人本身,以时间和空间为单位,正在被解构和碎片化。信息时代的到来,让任何一块屏幕都可以轻易连接到全世界,人们更容易被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所吸引,其中不乏能够轻获得的暴力、色情、虚假资讯,从而更导致人的专注的匮乏。
信息无限,而人类能够把注意力集中在处理的信息上的能力有限(注意力有限)。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在1971年就指出“信息的丰富导致注意力的贫乏,因此需要在过量的可供消费的信息资源中有效分配注意力”。
另一方面,创新工作的特殊性,让以往很多组织的创新绩效考核存有漏洞。如果仅仅依靠在物理空间上留存人、约束人、调动人,而方向本身不能激发人的注意力,也只能最终沦为“看上去在从事创新工作”,从而滋生大量名义上的“科研人员”,实际上的“低效者”。我国目前科研产出成果的转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
在主体层面而言,创新要素正在从“人”逐渐转化为“注意力”。
北京师范大学张江认为,人的本质为意识,物质的富足、信息的丰富、链接的便利、技术的加速带来的是人的延伸,现实生活瞬息万变,其背后是人的意识在时间中的驻留。
张江提出了新的注意力理论——占意。由于每个人的主意识在每个时刻只能想一件事,所以什么东西占据了意识,以及它的动态演化怎么样就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浙江工业大学张雷在《媒介革命:西方注意力经济学派研究》一书中也指出:所谓注意力经济就是注意力资源的生产、加工、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人类活动方式。
从管理实践的角度而言,当前创新主体开始聚焦在注意力层面,就需要从人的基本特征角度选拔、关注、引导、激发员工的注意力形成,并针对注意力资源的加工、分配、交换、消费等选取和形成一套更加科学的制度。
例如,注意力的形成往往与以下若干方面有高相关性:
资源层面:从“物力、财力”到“知识、数据”
创新还需要客观资源的有效聚集。
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所需要的资源要素已经不仅仅是“物力”、“财力”所能简单涵盖。知识,包括信息、经验、公理等等,成为创新更为关键的要素。
知识管理的重要性也日趋明显。而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未来数据逐渐会成为未来知识的最重要来源,其重要性更加凸显。因此,数据要素也同样决定着未来创新主体的比较优势。
近几年,无论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世界知识产权指标》、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还是美国商会发布的《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等,均不同程度地肯定了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
然而,必须意识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仍存在着对“知识”认识的鸿沟,例如:1、中国大量公共服务和企业组织,观念仍然停留在以资本、设备、科技为核心驱动要素的阶段,没有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对于“知识产权战略”也没有足够的清晰而成熟的认识,往往不能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战略,对创新者产生“冒进”或“保守”的误导。
2、无论是论文还是专利,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手段是推动数量增长最重要的动力,因此整个知识创造系统是处在扭曲的状态之下,当人们把注意力投入到生产低质量的知识创造之中,也就失去了进行重大创新的机会,而那些因为投机取巧从事低质知识产权的生产者的“成功”又会误导下一代人走上歧途。
随着大数据和知识之间的互动更为密切,数据产权问题也将进一步受到关注。
当前诸多问题仍等待解决,例如:1、由于数据自身特有的特征,使之天然具有可复制性、流通增值性、隐私性、多主体性等不同于其他产品的属性,数据产权归属及其权益需要重新定义;2、由于目前全球的数据应用水平和程度有限,数据标准化程度很低,如何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提高数据流通效率、促进行业持续高速发展仍然未见实效,等等。
时空层面:浪潮式的“机遇(威胁)”
商业社会正在出现“时间紧缩”和“空间崩溃”现象。
罗仲伟认为,从技术进步角度看,“时间紧缩”指技术开发和商业化的时间间隔迅速缩短,“空间崩溃”指资源配置的地理空间障碍迅速化解;从组织演化角度看,“时间紧缩”指组织效能因应速度的敏感性急剧增加,“空间崩溃”指组织目标和组织结构的空间影响因素的重要性迅速下降。
时空的维度过去并未被纳入创新要素之中,在新时期我们应当将其纳入考虑。从时间层面看创新,是创新要素的升级,“创新要素”由静态转为了动态。
机遇(威胁),或者机遇集,成为创新实现更为关键的要素。这里的机遇既包括短期的商业机遇,也包括各类符合组织或个人发展成长的造福人类、青史留名等机遇。人类历史上,不同类别、不同层面、不同时期的机遇的出现,不断激发出创新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中大篇幅的介绍创新机遇,并提出创新机遇的七个来源:1、意外之事;2、不协调;3、程序需要;4、产业和市场结构;5、人口变化;6、认知的变化;7、新知识。
究其根本,时间或空间的资源不协调会带来了机遇,引导了创新主体之间形成“创新势能”的差异,为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汇聚和形成打下基础。
从现实的角度看,机遇往往是排浪式出现,受到技术浪潮、制度变革、消费习惯等等若干方面的影响(如下图)。而在企业创新实践中,把握规律、提前布局、密切跟踪、抢占风口、快速迭代都是面对机遇浪潮有效的应对策略。
制度层面:数字化的“市场(流通)”
有了创新主体,有了创新所需的资源,有了创新机遇,为了能够保障前三者能够顺畅的流动、高效的汇聚,以及最终创新成果的交易(转化),就需要人们在制度层面建立起创新的关键制度要素——创新体系。
本质上,创新体系正是一种结构化的制度体系。
历史上,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比英国晚了100年以上,比美国晚了90年左右,比日本晚了80年左右。事实证明,由政府主导和全面干预的创新体系,到了一定阶段就不能继续有效的满足创新发展的整体需求。
事实上,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应用正在打破产业创新的传统内涵和外延,深刻地改变着全球创新生态,创造出更具深度、强度和广度的创新服务体系。
当前,面对开放式创新已成为当前各类创新主体最关注的主流趋势,开放的“市场”正在成为未来最有效的创新体系、创新制度承载者。
数字化的到来,理论上已经能够让理想中的、面向创新的市场体系正在成为可能:
1、全球全产业覆盖:该市场能够在空间上覆盖全球,以及在内涵上覆盖全产业的各类创新、生产、消费主体。
2、顺畅的流动:能够建立起层次足够丰富而清晰的细分市场,并且而能够实现有效的衔接,让“各类创新要素和创新成果等存在”在流通环节的损耗不断逼近于零,最终发挥自身的最大效用。
3、高效的汇聚:能够智能化识别和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和创新成果等“存在”,通过社会信用、激励惩罚等机制使之更高效匹配和高频率互动。
4、成果的可交易(转化):能够自始至终有效捕捉来自需求端的各类对创新的需求,既包括最终消费者端的需求,也包括过程中来自创新链条各环节各主体的需求。
归根结底,创新成功与否的唯一检验者正是市场。
在某些特定时期,也存在特殊的市场,例如中国建国后的诸多科研项目,其实是由政府单个需求方构建的简单政府集采市场。随着创新需求更为广泛、高频的信息社会到来,包括知识产权市场、数据产权市场在内市场体系应当更加得到尊重,市场机制更加得到完善。
在企业创新实践中,未来要形成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创新主体必须要与更加复杂而高效的市场形成密切良性的互动,才能够有效汇聚知识、捕捉机遇、满足需求、实现交易,最终为人类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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