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野史:从贝壳到区块链
王剑 王剑的角度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引爆了大家对区块链技术的关注。虽然比特币本身仍有一定争议,但将区块链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仍然是值得期待的。

我们用两节的篇幅,讲解区块链在数字货币中的应用。本节主要先回顾货币简史,先阐明货币的本质。然后在下一节中,我们再去研判,比特币之类的数字货币离真正的货币还有多远。

一、货币的演进:传统观点

我们从小从课本上学来的传统观点认为,货币起源于一般等价物,即商品货币。人类从原始社会走来,生产力有所发展后,开始产生剩余产品(即超过自用数量的产品),可以用来和别人换自己刚好需要的东西,于是产生了偶然交换。

随着交换的扩大,人们发现物物交换有时很麻烦,耦合成功率低,比如你今天想用羊换衣服,但对方却不想要羊,而想拿衣服换陶器,于是交换无法达成(物物交换因需求不匹配而无法达成)。半年后,那个做衣服的人突然想吃羊肉了,来找你,你的羊却早被吃掉了(物物交换因时间不匹配而无法达成)。

物物交换受制于种种限制,于是人类找到了一般等价物,作为交换的中介物,解决需求不匹配、时间不匹配等问题。比如,可以拿一头羊作为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也意味着人类“通用价值”观念的形成,即把各种产品、服务的使用价值抽象为一定的数量,并拥有一个单位(也是一般等单位物的单位),比如“一头羊”,这就宣告了货币的出现。于是,价格也出现了,也就是产品的价值相对于每单位一般等价物的价值的倍数。

早期人类使用过各种一般等价物,比如我国古代早期(大致在夏代)使用过海贝、布帛等,我国汉字刚好形成于这段时期,所以和钱有关的汉字多有贝字、巾字的形旁。后来,随着冶炼技术进步,金属的使用开始增多,于开始以贵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铸形、分割,比贝壳方便。

后来,正如我们所学到的那样,随着人类生产力继续提高,商品交换的范围扩大,一般等价物携带不便,于是,又发明了一般等价物的代表物(代币),即,比如银票。比如银子存到银号,银号开出一张凭证(银票)。

本来,支付时要先拿银票兑回金币,再拿金币支付。但如果大家都信得过银号,那么直接把银票用来支付即可了,银票慢慢开始履行货币职能。但银票不应视为一种完全单独的货币,它只是金属货币的代表物,用它可以提取金属货币,类似存款凭证,是债权。至此,所谓的记账货币的雏形终于出现了。

直至最后,人们发现,即使这一金属的代表物与其背后的金属完全脱钩,也是能充当货币的,只要大家都接受它。于是,完全没有商品支撑的信用货币出现了。现今,通行方法是由国家发行主权货币。

这就是我们所认为的货币演化史,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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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说最早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而后被广泛沿用。然而,对不起,这一切可能与事实并不完全相符……货币有可能一开始就是信用货币,虽然商品货币确实存在过,但并非主流,并且和信用货币之间并无必然的演进关系。

二、货币就是债

如今主流的货币是银行券,是信用货币,本质是债。准确地讲,是债权。

截止2017年12月,我国M2总量为167.68万亿元,其中,流通中的现金(M0)是7.06万亿元,这些现金上面印有“中国人民银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券,意味着这是央行欠我们的钱,是我们的债权,也是法币。

也就是说,央行向民众发行了7.06万亿元的纸币,同时还向商业银行发行了25.61万亿元的储备货币(大部分是银行存在央行账户上的准备金,少部分是银行库存现金),然后银行再以这25.61万亿元的储备货币为基础,向民众发行了160.61万亿元的存款货币(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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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图中,箭头方向代表的是“欠钱”关系,即箭头后端是前端的债务人。总之,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就是债权。一张100元纸币代表央行欠我100元,而我要向别人支付100元时,只要把纸币交付对方,就变成了央行欠对方100元,那么也就完成了价值(或购买力)的转移。

银行汇款也是同理,也是债(存款)的转移。所以,债权本身就可以充当货币(就是信用货币),只要它标准化、可流通,并且受到民众信任。

但是,与亚里士多德的货币演进史不同的是,有些货币案例表明,货币可以从一开始就是债权,不需要经过一般等价物这一演化阶段。经常被引用的一个例子,是西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一个叫雅浦(Yap)的小岛,岛上还处原始经济阶段的土著居民,用一种巨大石盘当货币,叫费(Fei)。

费太过于巨大,没法用于流通,交易后,新的持有人不用搬走,也不在石头上面做记号,只让它留在原地,账目都是日后相互抵消。甚至有个人的一块费掉到海中去了,但大家都认同他依然持有这块费,于是他依然可以买东西。

因此,与其说这石头是“一般等价物”,还不如说是个记账系统,就是信用货币。况且,这石头并无使用价值,根本不是真正意义的商品。但这石头在居民眼中是财富象征,你拥有石头,就有更多人愿意和你交易,接受你的欠条。

再纵观我国的货币史,能够发现,真正拿一般等价物(比如黄金)充当货币的情况,也非常少。大多时候,我们用的是铜钱和纸币。

铜钱是远不足值的,所以它也是一种信用货币,不是以铜作为一般等价物。此外,我国较早开始使用信用货币,除大家熟悉的宋代的交子外,其实我国早在西周就开始出现信用货币“里布”(当时还没有纸,是印在布上的)。而真正拿一般等价物(比如黄金)当货币的情况,在人民日常经济生活中反而占少数。

所以,货币就是债权,或者更通俗点,钱就是债。但,债权总得有记载数字的载体,这载体不能被轻易伪造(或复制),且能长久保存,且方便交付流通。不能随便找片树叶当载体,也不能随便找张纸,否则我自己偷偷可以复制出一大批来,这样的货币是不会有人信任的。因此,人们用一些稀缺物作为载体,比如贝壳、黄金。

所以,所谓的一般等价物,可以解释为它本身的珍贵,使其具有一定价值,充当交易中介(一般等价物的传统观点);也可解释为,它的稀缺性使其很难被伪造,因此是最好的记账载体。如果接受后一种解释,那么,货币自始自终就是债权,一直都是。我们先暂不继续纠缠于这一论争,先接纳货币是债这一观点。至少在现今社会,这一观点是成立的。

三、货币史就是债权记账权的争夺史

随着人类进入金属货币时代,我们的祖先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认识到,国家要掌握铸币权,调节货币总量,用以治理经济,这些内容被写在《管子·国蓄》里:

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

今人君籍求于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九。先王知其然,故不求于万民而籍于号令也。

文中还明确指出,这些稀缺物品,本身没有使用价值(也就不是一般等价物),国家将其定为货币,并通过投放或回笼这些货币,来调节币值,从而调节经济。

因此,这是一种与同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完全不同的货币观。而且,从一开始就确定了货币发行人是国家这一原则(中间也出现过国家授权商家发行纸币的情况,比如宋代交子)。

因为,人们之间发生的经济活动,会产生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并影响着人们对未来的预期。经济自然有波动,那么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总量,也是不断波动的。

一种数量几乎不变(或按它自己的固有规律在变)的一般等价物,是不能应付这样的波动的(会导致一般等价物自身的价值波动)。因此,货币投放总量要适度调节,一是应对经济波动,二是政府主动调节经济。

所谓调节经济,很大程度上通过调节货币的币值,来实现财富在国民中的重新划分,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均衡稳定。因此,政府要掌握货币这种记账权,来达成此目的。

可惜,几千年人类铸币史表明,这样负责任的政府几乎不存在。政府总有很大动机去多发铸币,榨取铸币税。古今中外均发生了因货币滥发而导致的恶性通胀,并引发危机。那时,人民则不再信任该货币,不再持有、使用,宁愿回到物物交换,或者找寻替代品。

刚好,有一种人勇敢地站了出来,就是前面接受金属货币存款的银号,并签发金属货币的存入凭证,凭证的信誉甚至比政府货币还好,人民愿意接受其作为支付手段。最后,以发行债权凭证为主业的商业机构问世,它就是西方近代商业银行的前身,并且勇敢地站到了滥发货币的政府的对立面。

政府无法制止这种行为,银行券日益流行,但作为新生事物,也面临自己问题。比如,某银号存入了100两黄金,他们发现是可以发行更多黄金凭证的,因为存款人不可能同时来取走黄金。

这仿佛是一个骗局,但又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商业逻辑,也就是目前依然实行的部分准备金制度。但是,留多少比例的准备金,得拿拈得当,否则银行就会无法支付存款人的提取,就会遭受挤兑。

商业银行自问世以来,因挤兑而破产的事实在是太多了,在威尼斯的口岸,破产银行家的板凳(banca)被客户砸烂,所以破产就叫Bankrupt。

银行破产和其他企业不一样,银行的主要负债——即那种凭证——履行着货币职能,并且涉及无数公众,而这些凭证全变为废纸,会严重打击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所以,银行不能倒,尤其是大型银行。

政府发现任由这些银行家自由发行凭证当货币也不是办法,但又不能彻底收回货币发行权(因为这必然走回滥发货币的老路),于是折衷,新设了一家中央银行(或者把既有的一定银行指定为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于政府,但又与政府关系紧密,由其充当银行的银行,统一管理众多商业银行的凭证发行行为(比如设定准备金比率等),使货币发行量适当。

首家此种意义的央行是英格兰银行。后来,央行还新增了在银行挤兑时给予必要的救助的职责。

最后,这一局面延续至今。总结为一句话:

因政府屡屡滥发货币,银行首先从政府那夺过了货币发行权,但彻底自由发行货币也有不稳定的弊端,因此又发明了央行,对银行发行货币行为给予监管控制。

在此,央行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首先,他不能和政府是完全等同,要相对独立,否则就回到商业银行时代之前的老路上了。其次,他又带有一定的政府的权威性,强化货币的信誉,并管好商业银行这群熊孩子。这就是几百年各方争夺货币记账权之后的局面。

其中,政府和银行都是有动机多发货币的,只有央行,冷酷而严肃,是惟一能阻止人类滥发货币的执剑人。

四、货币发行人的价值甄别职责

最后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探究,就是不同发行人,意味着不同的货币最初投放方式,这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所谓货币投放,是指货币第一次投入流通的方式。比如,在银行时代之前,政府直接铸造了金属币,然后可能政府购买、赏赐、发薪俸军饷等行为,将这些钱币投入了流通。所以,其投放对象,是向政府出售产品与服务的民众、受赏赐的人、领工资的公务员和军人等。

这一模式下,首先,政府承担货币发行职责,也就承担了对价值的识别职责。政府认可某些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才用货币向其购买。进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模式后,银行通过放贷款来投放货币,最初拿到货币的人,是通过了银行贷款审核的人。换言之,银行相信他们拿这贷款资金去用于生产,是能够创造更多价值的。

所以,所谓货币发行,不仅仅是印钱那么简单,还要承担对价值的甄别功能。如果甄别功能是混乱的,某些无价值的人和事也能得到货币,那么这种货币发行机制也是不可持续的。比如,印完钱,开直升机去撒钱,也是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

我们建立了上述对货币本质的理解之后,就可以作为一个参照的准绳,去分析数字货币。

下集:区块链的能与不能

在上一集中,我们回顾了人类货币体系的发展历程,确定了货币的本质是债权。现行主流货币体系,是由央行主导,它是长期演进的结果,但也不是完美无暇。而在本节中,我们将一起用货币学的眼光,审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能为我们现行的货币体系做出什么样的修正。

一、货币记账权的核心要点

我们先回顾,在上一节中,我们为货币发行(即记账)的本质概括出几个要点,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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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1)点是成为货币的必要条件,第(2)、(3)、(4)点是货币实务中的现实要求,而第(5)点是当局调控经济的需求。因此,一种良好的记账货币体系,至少要满足上述几点。

可是,我们发现,(1)和(5)存在天然的矛盾。只要存在一个统一的记账人(比如央行),那么它又得控制货币发行量,又得调节货币支持经济,而有时这两个目标是对立的。比如,前几年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经济形势都不好,各央行放水试图挽救经济,该行为饱受争议。

央行还能坚守她诞生之初的天职(控制货币总量)吗?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完美无暇的体系,央行也会受各种干扰,人类寻找更合适的货币体系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的尝试,在这个时点,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二、区块链原理

互联网问世多年,可以在陌生人之间轻松地传递信息,但依然不能解决在陌生人之间传递价值的功能。比如,你可以和陌生的网友聊天,但你很难做出向网上陌生人汇款买东西,因为缺乏信任。而金融又是极其需要信任的,如果能解决互联网上的信任问题,那么互联网金融必有大的进步。

区块链为此做出了可贵的尝试。但从目前区块链所能达到的效果来看,也仅解决了部分问题。严格地讲,区块链不是一种新的“技术”,它使用的都是现成的信息技术成果,但是引进了数学上的非对称加密,从而创造性地实现了去信任化,这无疑是互联网应用中的一步大飞跃。

我们简述一下区块链技术。区块链使用了早已流行的P2P技术,即点对点分布式系统,不存在中央结点。

在点与点的相互一笔交易中,则使用去信任化技术,从而使双方不需要知道对方是谁。这里用到不对称加密技术(加密、解密用到的密钥是不同的)。以支付为例。A要向B支付一笔货币时,B先公开一个公钥,A拿这公钥把即将付给B的一笔货币进行加密,并向全网发送。

B用自己对应的私钥解开它,并向全网证明。全网收到后,验证了这次加解密,从而大家都承认这笔钱是付给B的(由于不对称算法,别人解不开私钥,但能够验证B是不是解开了,这是关键)。然后,这笔交易被记录下来,A的账户上减去一笔金额,B的增加一笔。

这种基于不对称加密技术的支付,不用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信任关系,甚至不用知道对方是谁,这就是所谓的去信任化。反正我不管你是谁,交易一旦达成,货币转移,所有人存档为证,不可篡改。在此,区块链出色地解决了数字货币流通中的多项技术问题。

每完成一定时段的交易后,则把该时段内的所有交易,记录下来,且在所有的结点上都记录整个完整拷贝,这就是一个“区块”(block)。因此,这几乎没有被篡改的可能,除非你有办法入侵几乎所有结点。一个个区块首尾相连,就构成了区块链(block-chain)。

以该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货币陆续问世,其中比特币是最知名的代表。它会不会成为下一代货币呢?我们认为还很远,一是因为现行货币体系,虽然有点问题,但大体还是运行良好的,因此轻言颠覆尚早。二是,我们还得审视下比特币是否满足现代信用货币的要求。

三、比特币胜算几何?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解决了三个问题:(1)控制货币总量(用算法决定的);(2)流通的方便性(在互联网时代这本身就已不是什么难题);(3)流通的安全性、可信性(创造性地去信任化)。

但似乎还未解决剩下两个问题:(4)发行方式;(5)可调节性。其实,这两个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能够调节货币总量的那个主体(比如央行),肯定也掌握着发行方式(否则无从调节)。

但是,比特币体系不存在这一主体,它的发行权是分发给所有参与者,看谁的计算机算力大,谁就能“挖到矿”,也就是获得初始新发的货币。于是,比特币最初是发行给了那些拥有一堆矿机的人。

而且,比特币的货币总量是按照一定算法增长的,但会在某日停止增长。所以,现有算法无法支撑人类经济未来的增长,且缺乏可调节性,不能通过短期增减货币量来调节经济。可能,比特币的创始人中本聪,可能学的也是一般等价物那一套学说,因此把货币理解为物。

他设计了一套算法,通过计算机的算力“挖矿”(我们先不讨论“挖矿”获取货币是否公正合理),获得该物,这物就是价值,然后将其作为货币支付出去。而且,算法预设矿的总量是固定的。而支付出去后的货币流通过程,则解决得相对完美,安全性比现有方案都好一些。

但我们上节中已经用很大篇幅向大家介绍了,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应该是债权。如果把货币理解为“债权”,是记账货币,那么应该是另一套算法。

但,如果是记账,每一笔新发货币,就是一笔新债的产生,这就又需要信誉良好的中央记账人(区块链网络去中心化的目标,与此有悖),或者用其他手段保障两个人之间的信用(区块链已有所突破)。这意味着,区块链虽然出色地解决了流通问题,但没有解决发行方式问题。

至少在信用货币的框架下(也就是把钱当债的观念下)是这样。当然,我相信,区块链专家们还在为此努力,让我们拭目以待。

四、央行的数据货币

正如我们所了解的,我国央行已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会用到区块链技术。毫无疑问,央行不会自己革自己的命,不会建立一套类似比特币这样不需要央行的数字货币。况且现行货币体系虽然有些小问题,但基本上还是良好地服务于经济的,也未到被革命之时。

正如前文结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货币,很好地解决了数字货币的流通问题,但没有解决发行问题。因此,央行引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可以解决电子现金的流通问题,但发行体系仍然保持现状。

数字货币与电子现金:

一般来说,严格意义的数字货币是指一种全新的货币,不是现有货币的电子化。而电子现金,则是现有货币的现金的电子化,比如人民币的电子现金,就是和纸币一样,是一种现金的存在方式,只不过它的材质不是纸的,而是电子信号,存储在专门的设备里(电子钱包),它仍然是人民币,不是另一种新的货币。

换言之,央行的数字货币,本质上就是人民币的电子现金,归入M0。它逻辑上和纸币完全一致,但它不但比纸币更为便利,又因为区块链技术,比传统的电子现金也更为安全。因此,这确实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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