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聪明人往往一事无成
邓中华 中欧商业评论

究竟是愚蠢的明智,还是明智的愚蠢?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在还差8天就14岁的那一天,在一场学生游行中发现了自己“不属于那群人”,自己认同的身份乃是“旁观者”,有如坐镇剧院的消防队员,“能见人所不能见,注意到演员或观众看不到的地方,”这是一种罕见的自知。


与德鲁克齐名的另一位管理大师詹姆斯·马奇也指出,除了伟大的结果,还存在第二种证明行为正当甚至伟大的路径——“我知道我是谁”,因为知道自己是谁,所以行动;“采取一种行动,是因为对你那样的人来说,那是适当之举。这样的行动有它的局限性,但对于伟大的领导者来说非常重要。”


詹姆斯·马奇一方面号召领导者向堂吉诃德学习如何行动,按“我认为自己是谁”,这个设想的身份来行动,同时,他提倡一种“愚蠢术”,主张组织“需要一种机制允许员工做蠢事”,暂缓执行由理智的命令下达的一致命令,建议把玩耍看成智慧的工具,这样可以在保留一致美德的同时激发变化。在马奇看来:“堂吉诃德不关心结果,他关心的是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因为他知道他是谁,所以他行动。”


个体和组织同样面对这样一个困境,比如企业常常在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挣扎,策略过度向前者倾斜,要么永远奔波在寻觅核心竞争力的路上,要么等待它的是温水煮青蛙式的死亡,而向后者倾斜,就会大大增加成为烈士的可能。


不过,马奇总结了那些杰出的个人和企业后发现:“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要想出类拔萃,就要不走寻常路,也就是要探索。探索一般是没有成果的,但探索是争做第一的唯一途径。一旦靠运气建立了领先地位,个体和组织在一段合理的时期之内可以通过利用巩固维持领先地位。然而,随着个体和组织通过学习利用幸运的探索所带来的收益,极有可能失去竞争优势,让位给其他新的、依靠运气探索成功的个体和组织。”这就是他建议企业家向堂吉诃德学习行动的深意,毕竟按照熊彼特的定义,企业家身份是按创新来判定的。



按身份来行动,不能自欺欺人


堂吉诃德按照骑士身份行动,造就了一部伟大的喜剧,而历史上的宋襄公按照骑士身份行动,却悲剧了。这是为什么呢?


泓水之战,楚强宋弱。一半楚军刚渡过河来,宋襄公不让攻击。楚军已经全部过河,还没摆好阵型,宋襄公还是不许攻击,他的理由是,君子不趁人之危,不向没有排好队的敌人发起冲锋。结果是宋军惨败,不仅被国人埋怨,被自己的兄长子鱼指责,宋襄公自己也因负伤于次年夏天去世,并落得个“蠢猪式的仁义道德”而贻笑后人。


然而,宋襄公并不蠢,他是聪明过头了。作为商王后代的他想打出“仁义”的招牌,复制商、周两代夺取天下之前的舆论动员,引发其他诸侯归附他。他的心思被子鱼一语道破:“天之弃商久矣”,意思是我们祖宗招牌早就臭了,你这不是瞎折腾吗?而且在战场上,就是两军对垒,不就打仗杀敌这么回事嘛。


而这次战役爆发的起因是宋襄公找茬攻打郑国,与救郑的楚军在泓水狭路相逢。之前宋襄公更是绑架过滕国国君,又胁迫邾文公杀掉鄫国国君,用来祭祀祖先,想通过这种恐怖行为威胁那些东夷小国依附宋国。杀人祭祀这个商代陋俗在周朝是明令禁止的。可见宋襄公的仁义是一种自欺欺人,而且入戏太深。


作为嫡子的兹甫(后来的宋襄公)曾向病重的宋桓公请求要他将太子之位传给庶兄目夷,而且说:“目夷年龄比我大,而且忠信仁义,请立目夷为国君吧。”于是,宋桓公把兹甫的想法讲给目夷听,目夷听后不肯接受太子之位,说:“能够把国家让给我,这不是最大的仁吗?我再仁,也赶不上弟弟啊!况且废嫡立庶,也不合制度啊。”为了躲避弟弟的“让贤”,目夷逃到了卫国。



宋襄公对玩弄“仁义”早已形成了某种路径依赖,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引发的荒诞。哈耶克曾说:“尽管事实本身从来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但对事实的错误解读却有可能改变事实和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当你看到一个人跑得很快,但缺失一只胳膊,如果你由此就得出结论说,缺只胳膊是他跑得快的原因,你自然就会号召其他人锯掉一只胳膊。”


与宋襄公以结果为导向,设计自己的行为不同,子鱼的看法和我们作为旁观者时一样,正如马奇所说,按身份来行动,这才是恰当的,两军交战,你本就处于弱势,还玩欲擒故纵,打政治战,就是作死了。


冲破类比思维


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等研究发现,人们所作的许多决策都是基于对不确定事件概率的信念,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搜集的成本,因此,人们在作评估时,依赖于数量有限的启发式原则,将测量概率以及预测价值的任务简化,使其成为更为简单的判断过程。


例如,人们会通过能想到的例子或事件的容易程度来评估某类事的发生频率,如想象某个企业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难题来估测其倒闭的可能性,这种方法被称为“可得性”。宋襄公同样也是以此来决策的,只是他故意扭曲了对发生频率的判断。


这种对结果产生频率的估算,就是结果导向,也是我们处理日常生活的主要思维习惯,尽管它无法应对黑天鹅和灰犀牛。“第一性原理”因埃隆·马斯克的大红大紫在企业界颇为流行。但是,此原理仅适用于最重要或最想做的事情。



如果把每一件事都“分拆到最基本的单元,然后从那里开始向上推理”,就会陷入无尽的推理之中。事实上,马斯克也承认,“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会采取类比推理,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捷径,用不着太动脑筋,不需要像第一原理一样经过太多计算、分析。这对于日常生活来说,已经足够”。


宋襄公的错误之处,在于他用类比思维来处理一个需要用“第一性原理”来处理的大问题。


自我的“宪章”


预想中的结果并不能带来行动的正当性。正当性是一种普遍的需要,就算是江洋大盗也不例外。如果已知一个计划没有半分的正当之处,仍付诸行动,即使结果无关大碍,也会在行动者的心里留下很多的羞耻、悔恨和不安。许多知法犯法者内心常常并不认同所犯之法,因这些法是别人或社会强加给他的。他们也常常后悔或忏悔,但那更多是天不予我、未得侥幸的无奈,是愿赌服输。


任何人都有自尊需求,其在本质上还是一种社会需求、一种工具理性,那么自我实现就是一种力求完美自我的需求,是一种价值理性。通过有价值的活动或作品,不仅得到社会的认可,还得到创造的欢乐。从这个意义来讲,身份认同回答的是稻盛和夫之问——“作为人,何谓正确”,是一种何以为人的标准,一种生而为人的活法。换言之,如果不按自己认同的身份行事,等于告诉大家,“在我自己看来,我不是个人”。


当一个人自问“作为人,何谓正确”,就意味着他开始以一种自觉的身份来行动,从而可以摆脱类比思维带来的“自动驾驶”状态,走出眼里只能看到食物和交配的动物状态。


孔子师徒一行被人围困在野外,无法行动,断了粮食,七日没有起火做饭,以野菜充饥,弟子们饿得爬不起来,孔子照旧讲诵弦歌不减,性格直率的弟子子路怒道:“君子也会陷入这样的困顿之中吗?”孔子答:“君子当然也会受穷,但不会像小人一般,落魄了就胡作非为。”


尽管孔子没能实现他的社会理想,但教育者的身份,他自我是明确的,无论是教育诸侯还是普通人,他的“幸福感”不低。尽管很多人认为孔子在一个逐渐丛林化的社会中宣讲道德仁义、“诗与远方”是一种愚蠢,就连朱子也感慨过孔子之道没有一日行于天地之间,但谁能说孔子不成功呢?



一个组织应珍惜身份逻辑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凡事可能出岔子,就一定会出岔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当可能出岔子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它,去解决它,没有人想着做正确的事,都在做于己有利的事。


道德心理学家把不考虑他人利益的自我中心观点,及虽然意识到人人都有各种权益但充满着冲突的个人主义观点,视为一种“前习俗水平”的道德,所谓对的是避免受罚或获得即时的利益,代表人群则是大多数九岁以下的儿童、部分青少年、大多数少年犯和成年犯罪。如果这在一个组织或企业是常态,那它的整体智商无疑属于低龄状态。


CEO们应该高瞻远瞩带领企业基业长青,而不应被拴在期权之上。当一家企业奉行结果主义,就做好了财务造假的准备;当一家企业被结果主义控制,它们的中层就会欺上瞒下,向上呈送的只会是安全的内容,而不是真实的情况,克里斯坦森所说的“破坏性创新”便在他们眼皮底下大张旗鼓地展开了。


当一家公司唯市值马首是瞻时,CEO为期权计,就会快刀斩乱麻一般把创新业务砍掉,着眼长远的创新者也将被扫地出门;当一家公司的员工被KPI考核捆绑起来,他们想的就是如何完成它,而不是做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事,销售人员则把给客户的贿金常揣兜里,只要能完成任务……大家都忘记了自己在组织中的身份,忘记了这个身份应该做的事情,不应该做的事情,忘记了对企业、组织的责任和担当,于是无法做到“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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